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开展
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面试工作的预通知
京司鉴协通[2021]28号
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
现将本次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面试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范围
(一)申请从事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业务,18个月内已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核且考核成绩合格人员。
(二)申请增加执业类别的司法鉴定人。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考核,形式为面试答辩。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应当穿着正装、尊重考官、遵守考场秩序,现场表现将计入考核内容。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为每人10-20分钟。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有效期18个月。对于考核未通过人员,至少六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能力评估考核。
三、考试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10日10:00——11月15日10:00
(经初步审核需要补充材料的,可于11月18日10:00-12:00,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
2.报名方式:通过下方链接进入司法鉴定能力评估考试系统,考试人员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3.注意事项:
(1)按照《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相关要求,原则上不得跨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一个司法鉴定人的执业专业领域不超过3个。
按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相关要求,原则上每个人员的执业类别不超过2项,特殊专业人才执业类别不超过3项。(如申请3项执业类别的,须在面试时说明理由)
(2)关于“参与司法鉴定案件材料”的上传,每申请1项司法鉴定专业领域(如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须上传5个案例(如申请2项司法鉴定专业领域,须上传10个案例)。
(3)以下两种情况需上传相关附件内容:
①原公安、检察系统鉴定人员申请参加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的,还需上传原机关颁发的鉴定资质证书,及在拟执业的鉴定机构从事鉴定业务辅助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工作证明。
②申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资质的,还需上传参加《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培训合格证明。
(4)鉴定机构综合意见(需加盖机构公章)以PDF或图片形式上传至备注页。
(二)专业面试答辩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答辩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各位参加考试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持续关注后续通知。
司法鉴定能力评估考试报名链接:http://bafs.examos.cn:8080/sfsign-web/public/sifa/index.html
联系人:
司法鉴定协会:付一鸣 电话:55578958
技术支持电话(9:00—18:00):86226731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