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鉴定协会
关于开展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
《公共基础知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司法鉴定工作协同发展,增强京津冀三地司法鉴定执业人员鉴定能力和执业水平,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和京津冀三地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三地协会定于近期对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进行能力评估考核,实行机考联考,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四条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和《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有关要求,拟申请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鉴定业务的人员。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的不参加能力评估考核。
对于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10:00—4月14日10:00,经初步审核需要补充材料的,可于4月17日10:00前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报名方式通过下方链接进入司法鉴定能力评估考试系统,考试人员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http://123.249.86.43/sfsignhb-web/public/sifa/index.html
本次考核不收取报名费。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登录考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准考证载明笔试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参考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按要求进入考场。
打印时间:4月20日10:00-4月26日10:00
报名和考试时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核事项
(一)考核方式和范围
采取上机考试,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考核范围为司法鉴定有关法律法规、部颁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二)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考试地点设在北京。
(三)成绩查询
2024年5月8日-5月24日登录司法鉴定能力评估考试系统查看成绩,并在期间内打印考试合格证明,逾期将无法查看和打印。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相关要求,原则上不得跨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报名,一个司法鉴定人的执业专业领域不超过3个。
申请法医类和物证类(不含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专业领域的,可以从事的该专业领域的分领域及项目一般不超过5个,申请声像资料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专业领域的,可以从事的该专业领域的分领域及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
2.严格按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相关要求,原则上每个人员的执业类别不超过2项,特殊专业人才执业类别不超过3项。(如申请3项执业类别的,须在面试时说明理由)
3.请各拟报名人员认真学习《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有关要求,对照拟申报的分领域及项目的人员专业要求(学历、职称、资质及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进行报名。
4.考生需登录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网)查询个人学历信息,生成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传PDF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工作经历证明、鉴定机构综合意见及承诺书可从报名系统下载相关模板,按要求填好后以PDF形式上传。
6、已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申请增加鉴定领域的人员不须报名。
7、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组织单位名义举办有针对此次考核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联系方式:河北省司法鉴定协会:潘友志 15614387679
考核系统技术支持:400-811-5177
河北省司法鉴定协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