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公告

按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3)品行良好;

(4)身体健康。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延寿县、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桦川县、桦南县、汤原县、同江市、抚远市、林甸县、饶河县、绥滨县、望奎县、海伦市、明水县、兰西县、青冈县,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报名政策及学历条件

1.有效毕业证书为:(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6)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劳教管理、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

3.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地或居住地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报名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时间为自8月15日10:00至8月30日24:00。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sft.hl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报名时在报名网站上传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3.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需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县(市)的户籍或居住证,在报名网站上传户籍首页、本人页或者居住证扫描件。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考试合格证明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考试费

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10月27日10:00至11月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时间为11月7日(星期六)。

试卷一: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考试地点

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考区设在哈尔滨市。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考试卷式

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考试试卷共两张,卷一为客观题,卷二为主观题,各卷150分,总计300分。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使用计算机鼠标或者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作答。主观题考试如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报名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考试科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论通说、民法(民法科目涉及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时,原则上以《民法典》为准,但对新增内容,考查深度仅限于一般了解)、公司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现行法律规定和法律实务。

(三)保密级别

本次考试启用前的试题、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由省司法厅确定为秘密级。

(四)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1.考场统一为应试人员免费配备考试文具,其它文具不得带入考场。

2.应试人员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手机等物品需在入场前关机,装入考场统一准备的密封袋内,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放至指定位置。

3.每场考试前,将启用人脸识别系统检录应试人员身份。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黑龙江省司法厅根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考试成绩与合格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评卷。

12月7日10时,参加考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核。

12月15日10时,黑龙江省司法厅确定合格分数线,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上予以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

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证明分为A类和B类。A类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B类为学历专业条件放宽的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五、有关事宜

(一)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成绩复核。

(二)黑龙江省司法厅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三)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哈尔滨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黑龙江省司法厅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10)56299078-808#、

13520386173

报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0451-82297153、82297147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0年8月3日